(2)个人项目必须按年龄段划分的组别报名,如在比赛时发现运动员年龄与所报组别不符,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3)各代表队个人项目每个组别限报3人(图书馆、外国语学院及后勤保障处限报4人);混合项目限报3对;每人限报2项;同时可以兼报集体项目。
(1)因编排秩序册需要,请各分工会按表格上的格式要求,统一规范填写报名表。
(4)图书馆、外国语学院及后勤保障处分工会的个人项目如报4人,可在表格后加一列填写。
(1)8人×50米迎面接力赛(每队报8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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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米男女双人袋鼠跳接力赛(每队报8人,男、女各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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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米运粮过桥接力赛(每队报8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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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米滚雪球接力赛(每队报8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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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秒跳绳积少成多赛(每队报8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少于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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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拔河比赛(每队报15人,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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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原地双手掷实心球比赛为三轮次预决赛,其它项目均为一次性预决赛。若第一名成绩相同,则按次优成绩判定录取,以此类推。
(2)个人定点投篮和跳绳比赛,如成绩相同,则相同者之间进行附加赛,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3)个人项目取前8名,按9、7、6、5、4、3、2、1记分。
(4)个人项目不足8人(混合项目不足8对)时,按实际参加比赛人数录取,记分按从高向低计入。
(1)集体项目的跳绳,成绩相等的队,则以次优成绩评判,多者列前。
(3)集体项目取前八名,按18、14、12、10、8、6、4、2记分。
团体取前八名,按各代表队运动员在各比赛项目中得分总合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再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1、获得个人和集体比赛前八名者发名次奖,其它参赛运动员均发纪念品。
2、获得团体总分前八名的代表队给予奖励并颁发奖牌。
1、比赛时不得由他人顶替或个人参赛超出规定项数,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比赛及获奖资格。
2、集体项目如需换人,需在赛前报竞赛组备案,获准后方可参加比赛。
3、凡遇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出现兼项冲突时,根据竞赛规则,采取田赛服从径赛及个人项目为先的原则,可与裁判协商提前或推后比赛,但因个人原因,错过比赛的所有赛次,以自动放弃论处理。
4、参加个人和集体项目比赛的运动员一律不得穿钉鞋,一经发现取消比赛及获奖资格。
5、为确保比赛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定于9月29日(周二)下午14∶30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教职工运动会赛前部署会议,请各分工会主席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