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博物院坐落于南京市紫金山南麓、中山门内北侧,占地70000余平方米,是我国第一座由国家投资兴建的大型综合类博物馆。南京博物院现拥有各类藏品44万余件(套),上至旧石器时代,下迄当代,既有全国性的,又有江苏地域性的;既有宫廷传世品,又有考古发掘品,还有一部分来源于社会征集及捐赠,均为历朝历代的珍品佳作,可以说是一座巨大的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宝库。青铜、玉石、陶瓷、金银器皿、竹木牙角、漆器、丝织刺绣、书画、印玺、碑刻造像等文物品类一应俱有,每一品种又自成历史系列,成为数千年中华文明历史发展最为直接的见证。
为了发挥南京博物院文化传播与教育职能,充分发掘和利用南京博物院藏文物资源,通过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激发创意设计灵感,南京博物院于2016年 4月 28日启动第二届“博雅杯”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通过向社会广泛征集创意设计作品,开发出具有南博特色的文化创意衍生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在品味南京博物院的同时把南博品位带回家。
主办单位:南京博物院
江苏省博物馆学会
承办单位:江苏省博物馆学会文创产品专业委员会
南京博物院文创部
江苏省长江文物艺术发展公司
一、时间安排
初稿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04月28日至2016年10月30日
获奖作品公布时间:2016年11月20日
获奖作品展览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二、参赛资格
从事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研发的专业人员以及相关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机构等均可选送作品参加。
三、参赛要求
1.投稿人需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填写时不能缺项、漏项。
2.个人或单位送交作品数量不限。
3.参赛作品的设计元素应具有鲜明的南京博物院文化特色,主题明确,充分体现南京博物院的文化内涵和文物信息。
4.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人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且投稿人应保证其参评作品均未投入生产销售、未参加过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如存在抄袭他人作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的作品,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已获的奖励。
5.参赛作品需提交纸质与电子版文件各一份。
纸质作品需打印A4规格文件,其中包括:产品效果图、产品设计制作说明。作品设计制作说明中请用200字左右对作品设计理念、引用南京博物院文化元素进行简要介绍。
电子版文件包括:产品效果图、产品设计制作说明、设计说明。电子版图片分辨率大于300dpi。图片格式统一报送JPG格式文件(CMYK色彩模式)和矢量格式文件各一份。设计稿统一以毫米(mm)为计量单位注明比例和尺寸。
6.电子版申报表和设计图文件电邮至 liank_2008@126.com;纸质申报表必须由投稿人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以快递方式邮寄。
7.纸质文件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投稿材料中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文件为准;投稿须备齐报送资料,资料不齐或相关信息填写不全,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一律不退,请投稿人自留底样。
8.获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博物院所有。南京博物院对于其他参赛作品亦享有优先开发权。
9.参赛作品邮寄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21号 南京博物院(“博雅杯”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工作小组收),邮编:210016。联系人: 连 凯 ,联系电话(传真): 025-84806502 ,电子邮箱:649020429@qq.com。
四、评选标准及奖项设置
评选标准:征稿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将邀请文博界、艺术设计及文化创意等方面专家组成评委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着原创性、艺术性、实用性几个方面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
金 奖( 1 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 20,000元;
银 奖( 3 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10,000元;
铜 奖( 5 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金每人 5000元;
优秀奖( 50 名):颁发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证书(1本/人);
“博雅杯”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结果将在南京博物院官方网站公布。
五、展览
获奖作品拟在南京博物院展厅进行展览。拟出版大赛获奖作品集。
六、其他
“博雅杯”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博物院所有。凡参加本次大赛者,即表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全部规定。
附件下载:参赛申请表.rar
南京博物院文化创意衍生产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