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卫生厅、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通知精神,江苏省血液中心近期到我校开展献血工作。为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的爱心,积极为江苏卫生事业作出贡献,校工会、医院联合开展教职工义务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年12月12日(周三)10:30- 13:30(午间不休)
1、参加献血的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体见附件)
请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积极做好本次义务献血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加报名,引导他们积极献血,充分发扬无偿献血活动与培养有担当甘奉献的南财人结合起来,并通知献血的教职工于2012年12月12日到教工餐厅门口献血车上参加献血。
一、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享有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ML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ML(含800ML)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继父母)和子女需要临床用血时,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我校完成献血指标后,全校师生在临床治疗需用血时可以优先
一个健康人的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个成年人的总血量约为4000~5000毫升。平时80%的血液在心脏和血管里循环流动着,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另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等脏器内,一旦失血或剧烈运动时,这些血液就会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一个人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总血量的5%~10%,献血后储存的血液马上会补充上来,不会减少循环血容量。献血后失去的水分和无机物,1~2个小时就会补上;血浆蛋白质,由肝脏合成,一两天内就能得到补充;血小板、白细胞和红细胞也很快就恢复到原来水平。人体的血液在不断新陈代谢,每时每刻都有许多血细胞衰老、死亡,同时又有大量新生细胞生成,以维持人体新陈代谢的平衡。献血后,由于造血功能加强,失去的血细胞很快得到补充。所以说一个健康的人,按规定献血,对身体不会有任何影响,更不会“伤元气”,反而会有利于健康。
按规定献血,可促进人体的新陈代谢,增强免疫力和抗病能力,还会刺激人体骨髓造血器官,使其始终保持青春时期一样旺盛的造血状态,收到延年益寿的效果,并能防止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疾病。据报道,有人对66岁以上的332名曾献血者与同样条件的399名未曾献血者作了比较,结果曾献血者存活率显著高于未曾献血者,献血总量较多的存活年龄还较长。
献血者体检标准有: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疸,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