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艺术设计学院学风督导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7-02-2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教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形成全院良好的学习风气,现就学院学风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风督导形式

1.定期督导检查:由各班级学生干部负责每次课的学生出勤、课堂纪律的督导检查,认真填写《艺术设计学院学风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并请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2.不定期抽查:在各班级定期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由学院学风督导组成员每周不定期深入班级进行抽查,重点抽查班级学生干部履行学风督导检查工作情况、学生上课出勤情况和学生上课纪律情况等,同时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并认真填写《艺术设计学院学风督导检查情况登记表》,请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二、相关要求

1.所有同学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检查人员在上课前5分钟开始检查,上课铃声响后到者按迟到处理,铃声向后5分钟还未到者按旷课处理。

2.请各班级及时将本通知的要求传达到每位同学,积极配合学院老师及学院学风督导小组的检查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不配合学风督查工作的班级,学院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级集体评优资格。

3.请同学们严于律己,担负起作为大学生学习的责任,不旷课,不早退,不影响他人,按时熄灯就寝。互相提醒,互相督促,共同建设艺术设计学院优良学风。

三、奖惩措施

1.学院将每周对学风督导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艺术设计学院学风督导检查周通报,并在学院微信平台、艺术楼一楼橱窗进行公布。

2.对旷课的学生,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通报家长;有旷课记录的学生原则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3.对于出勤情况良好的班级,学院将在学期结束时结合该班级成绩情况,评选艺术设计学院优良学风班级。

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