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级新生医保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医院 更新时间:2021-10-21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满足大学生医疗需求,根据市医保办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级新生参加医疗保险建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档数据

1、对象:

我校2021级统招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取消入学资格的学生。

2、建档数据格式:

包括:姓名、证件号、证件有效期(起始时间)、证件有效期(截止时间)、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户口性质(分为:非农业、本市农业、外市农业)、专业(研究生部和红山学院等)、联系电话(学生本人)、国籍、剩余学制。

特别说明,剩余学制是指从参保学年起,到毕业时的学年数,只能为整数,如有的研究生学制为2.5年,剩余学制要么是2,要么是3,再如2021级统招本科新生剩余学制为45(中外合作办学等5年制专业);

注:所有字段必须都为文本格式;

身份证上的“X”必须为大写;

性别:男、女

出生日期、证件有效期等八位数字输入要完整,不要出现斜杠,点各种符号。例如:出生日期:例如:19960705;入学时间:八位数,例如:19960705

民族:X

户口性质:非农业、本市农业、外市农业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是指11位手机号码

3、新参保数据学院操作步骤(见附件1

4、新参保缴费:

大学生个人缴150/学年,困难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补助。医保缴费由财务处统一从参保学生学费中进行代扣。

二、困难学生医保费减免说明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20207月以后年审过的《××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或民政部门2021年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原件。

注:若低保证未经年审,但是低保证内含有2021年领取低保金的存折流水,同样符合规定要求,低保证复印件必须要有学生本人页。低保边缘户、低保困难户和五保户等都不能认定为低保户。

2、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出具学生本人所患疾病已达到享受民政补助要求的证明,并且 2021年仍在享受民政补助,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盖章。

3、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学生户籍地总工会或者民政部门出具的2021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证明上需有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如果证明上只有学生父母姓名,则需要出具户口本复印件,证明亲子关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免除2021-2022学年医保费。

4、重点优抚对象,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当地镇级及以上民政系统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民政系统盖章,落款日期为2021年。

5、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审核通过后,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孤儿证复印件,需要有学生本人的姓名。

6、重度残疾学生,逐年参保,审核通过后可减免2021-2022学年医保费。

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重度残疾,伤残程度必须是二级及以上,必须是学生本人残疾。

三、不参保学生须签不参保协议

有不参加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包括出国、当兵入伍的学生等),必须签署《南京财经大学2021-2022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同意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须本人及父母签字以及学院盖章。签署了不参保告知书的大学生发生的医药费将由学生本人及家庭承担;如果不参保,同时也没有签署不参保告知书的大学生所发生的医药费将由学生本人、家庭及学院共同承担。

四、工作要求

1、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所有数据将直接影响到学生日后理赔等权益保障,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建档数据的收集、组织学生核对信息并签名确认等基础性工作。

2、请各学院于1026日(周二)前组织学生完成建档信息核对和签名工作,确保奥兰系统中数据准确无误。并在扣完医保费之后,将参保学生名单信息通过奥兰消息发至姚艳勤老师(具体联系吴桐老师)。

3、请本科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研究生院为独立单位于20211026日(周二)当天统一将不参保告知书和困难学生纸质材料(务必标明学生的学号、班级、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交至学生事务大厅6号窗口吴桐老师处,当场审核;红山学院将不参保告知书和困难纸质材料留存以备查验。不参保名单电子版(要有学号和姓名字段)和困难学生汇总表(样式参考附件“困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在纸质版当场审核通过之后,仙林本科通过奥蓝消息发送至校医保办姚艳勤老师,研究生院发给萧姗老师,红山学院发给吴兰兰老师。

各学院如新生困难学生医保费减免相关材料方面有疑问,请咨询校医保办吴桐老师(025-86718696)。

 

校医院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