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发展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发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职能,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成立南京财经大学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请组织学院推荐第一届委员人选。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项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的咨询与指导职责。
2.指导各类教学项目及教学奖励的推荐遴选工作,以及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评估验收。
3.参与、指导教师培训、教学研讨、教学咨询等工作。
二、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师德高尚,热心本科教学、积极投身本科教学,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3.身体健康。
(二)除基本条件外,候选人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称号。
2.曾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3.曾获“本科优秀教学教师”奖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曾获“大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称号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依据上述第二条第(二)项没有满足条件的教师的学院,推选具有正高职称,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