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学院分党校 第一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

作者: 更新时间:2013-11-14

根据学校《南京财经大学分党校工作条例》《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第一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与相关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际国内时政形势,紧密联系学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学习与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

二、教学目的

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学习内容,对学员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通过培训,党的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提高思想和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而奋斗。

三、学习时间

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30日

四、教学内容

本次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共计40课时,其中集中授课20课时,学员自学20课时。

(一)集中学习:主要分为课堂教学和集中观看视频资料、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授课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1、课堂教学分八个专题: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

(2)、中国共产党的纲领

(3)、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4)、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5)、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

(6)、中国共产党的纪律

(7)、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8)、以实际行动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2、集中观看视频《雨中的树》,并就观后感进行交流讨论

3、总体要求:

(1)认真上好八个专题的辅导课程,做好课堂笔记;做好讨论记录,结业时交分党校审核结业资格并存档。

(2)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业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学员必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按照党校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舞弊者取消党校学习资格,并通报全校。

(二)学员社会实践和分散自学

1、自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科学发展观简明读本》、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等。

2、社会实践:学员参加学生党支部的党日活动,活动中与支部党员同学互相交流,接受教育。

3、总体要求:学员经过社会实践和自学后必须提交至少一篇高质量的学习心得体会,心得体会交各党支部书记批阅,作为党校实践和自学环节成绩的参考。

五、学习要求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全体学员必须做到:

1、参加分党校培训的学员,需严格遵守分党校的有关制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完成分党校培训任务。

2、培训期间,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上课认真听讲,勤于思考,做好笔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服从管理。

4、培训结束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学员的学习态度、出勤率和考试成绩均作为入党培养考察的重要内容。学院考试不合格者或不能自觉遵守分党校有关规定者,均不予发给本期分党校结业证书。

六、管理机构

1、指导老师:周亚芳、李博伟

2、培训班班主任:马健

3、培训班班长:李小伟 副班长:曹唯

4、小组负责:班长、副班长负责本班的考勤及相关活动组织安排,

要求向指导老师及班主任汇报学习、开展活动情况。

艺术设计学院分党校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