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育民族魂”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征集通知及关于举办“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的通知

作者: 更新时间:2015-03-26

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联合组委会

美展字(2015—02)

“美育民族魂”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征集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校外艺培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响应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大《决定》精神,“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建设美丽中国培养热爱美、追求美、创造美的社会主义新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中国美育网专家委员会、中国紫禁城高端艺术品展览中心等机构联合发起举办:“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详情如下:

一、活动宗旨:

推崇美育、推介美育、推动美育、推进美育、推广美育、推新美育

二、活动主题:

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学生作品主题要求:着眼美丽校园,呼唤美丽生态,创作美丽作品,传达美丽心灵。

教师成果主题要求:热爱艺术美育,关注学科美育,体现教学创新,坚持以美育人。

学校成果综合要求:弘扬传统文化,激扬民族精神,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突出美育特色,实现全面育人。

三、征集类别:

1、美术类作品;2、音乐类作品;3、舞蹈类作品;4、文学类作品;5、学校美育类报告、总结;6、美育相关论文、教案、优质课录像等。以上可全面报送,也可单项报送。

四、成果展示:

优秀作品邀请参加每年一度“紫禁城全国美育成果精品展”。对于一等奖和和特等奖获得者,还将组织参加由台湾青少年多元发展协会、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美育网等共同主办的“金赫杯”全球艺术大赛。单位成果突出的将推荐载入教育部《中国美育年鉴》。优秀歌舞节目录像推荐参加年度展演。

五、报送截止:

全年报送,按月评比,分期发布。

六、重要声明:

本活动属公益性质,不收取报送,参评等费用并全面反馈获奖结果。组委会恳望通过本届成果与作品的征集、评比、展示,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全国美育事业的发展进程和存在的问题,为未来教育觉得提供有力的参考。

评选获奖单位(个人)可颁发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联合组委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联合签章的奖牌、证书。

七、报送必知:

本活动设基教部和高教部两大组委会,为利于开展评比工作,高教部作品务必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工作QQ(禁止发送到多个邮箱),否则,评委会则不予受理。

详情参阅附件《报送与征集细则》

制定报送邮箱:chinameiyu@yeah.net

工作QQ:2855512037 1922826575 2747626112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孙老师

电话:010-53794874 68265674

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高教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A院三号楼

组委会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美术教育学学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中国美育网专家委员会、中国紫禁城高端艺术品展览中心、中国长城学会全国校园行动委员会

2015年3月6日

“美育民族魂”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征集细则

美术教育类

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中国美育网专家委员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会、教育部中国老教授协会、中国长城学会全国校园行动委员会等单位主办的绚丽年华全国美育成果展评系列活动,在众多院校支持参与下“第七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已圆满结束。

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和《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点》的要求,现将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的征集细则公布如下:

一、报送内容:

1、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油画、水粉、岩彩、素描、速写、国画、工笔、漫画等作品;

2、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广告、建筑、工业、环艺、时装与其它艺术设计类作品;

3、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书法、篆刻、版画、剪纸、刺绣、染撷、粘贴、编织、陶艺、雕塑等作品的清晰图片。

4、由学生或教师创作的动漫截图、摄影、歌曲MV、有主题的DV节目及手机视频等作品。

5、教师艺术美育教学成果(论文、教学录像、实践总结、教学设计等)及学校美育成果类报告、学校网站首页截图、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简介(附图片);

6、学校文化标识中的视觉文化构件。学校文化的软件系统:校徽、校歌、校训

校旗、校服和校内学生社团的各种徽标、饰品等;学校文化的硬件体系:校门画

廊、文化墙、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学术礼堂、体育场馆、标牌匾额、教室

设施、教育设备、校园雕塑、园林假山等清晰图片。

以上并非报送标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情况,择优选报。

二、单位奖项:1、“全国艺术美育百强单位”(太庙参展资格);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美育实验基地”(长城参演资格);3、“全国艺术美育特色学校”(大会授牌)。

三、个人奖项:综合以上六大类评出个人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评比奖项、艺术作品奖项。

四、报送方式:一律采用数码拍照电子报送,文件量过大的可邮寄光盘等数据载体。六大项可报送单项成果,也可报送多项成果;个人成果(论文、作品、教学视频等)每一类最多不超过两件。无论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按照报送表格填写报送内容。

五、评奖办法:按单位教育成果、教师教学成果、个人作品分类评比等级奖。高校高职获奖教师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中小学获奖教师推荐加入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或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教育学学会。

六、补充说明:由教师本人发起组织的有主题的群体性艺术创作可按组织教师的个人成果或合作成果报送,组织教师可获个人教学成果奖;由院校发起组织的统一主题的艺术创作按学校艺术美育成果报送,学校可获单位艺术美育成果奖。

音乐教育类

一、报送内容:1、学校文化标志之一的校歌词曲文稿和学校师生演唱校歌的视频录像;2、学校开发的具有本土特色的音乐校本教材(成书);3、学校传承本土文化艺术的经验图文总结(如:京剧、评剧、地方戏曲、当地民歌、舞蹈等);4、学校师生原创的现代音乐、舞蹈戏曲等作品;5、学校开展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视频图文材料;6、学校开展国学传承教育和实践的展示性成果(如:国学经典诵读、古典诗词吟诵演唱等);7、教师从事音乐、舞蹈等美育教学的教研论文、教案设计、教学反思、教学课件等成果。

二、单位奖项:根据以上七大类,各取前一百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百强单位”(授牌);百强之中取前五十家单位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验基地”(授牌);百强之中取前十名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十佳名校”(授牌)。获十佳名校的单位不再授予百强单位,可兼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实验基地”。

三、个人奖项:综合以上七大类评出个人教学成果奖项、论文评比奖项、艺术作品奖项。再从中评选出优秀美育教师、百强美育教师、十佳美育名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优秀实验教师、模范实验教师等奖项。

四、报送方式:一律采用电子报送,文件量过大的可邮寄光盘等数据载体。七大项可报送单项成果,也可报送多项成果;个人成果(论文、作品、教学视频等)每类最多不超过两件。无论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按照报送表格填写报送内容,无报表作品,不予评比。

五、评奖办法:按单位教育成果、教师教学成果、个人作品分类评出获奖等级。

六、补充说明:由教师本人创作或导演或编排或指挥的各类音乐、舞蹈、戏剧(含童话剧)作品(节目)均可按组织教师的个人成果或合作成果报送(需附加全体参演名单或角色名单)。

七、重点展示:

组委会将在暑假前选出整体成绩突出的单位,于八月中旬进京参加“2015全国高校艺术美育前二十强精品成果展”;师生优秀作品、美育化教育教学论文将在中国美育网和教育类相关媒体发表,单位成果突出的将推荐载入教育部《中国美育年鉴》,优秀组织教师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或中国长城学会长城美育研究会,并聘为《中国美育网》年度特邀编委(颁聘书)。

八、报送截止:

1、第八届全国美育成果展评,截止报送时间:2015年7月20日、12月15日

2、 故宫太庙全国高校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截止报送时间:2015年8月10日

作品评选以先报先评为原则,为避免集中报送,各单位作品整理后请尽快报送。

九、媒体支持:

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CCTV、CETV-1、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

关于举办“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的通知

全国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高端艺术培训机构:

在2014年全国高校美育成果征集过程中,全国美育成果展组委会高校部在主办单位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得到了众多院校师生的一至好评。在此感谢参与单位和师生的支持和配合。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校美育事业的发展,打造高校美育的示范样板,提高全国高校艺术美育的整体水平,组委会决定在继续开展美育成果征集评比的基础上,重点选拔优秀作品参加8月份举办的“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未能入选参加故宫美展的单位和师生可获得2015全国美育成果展评评比证书。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展厅简介

太庙是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紫禁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成为党中央机关工委、中央老干部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重点展览全国五一劳动模范事迹及中央机关干部文化艺术作品的重要基地。在这里举办展览,一般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因位居皇家宫苑而具有古老神秘感;二是因展厅本身就是重要文物而凸显民族庄严感;三是因属中央机关文化艺术展览场所而颇具品位高度感;四是因此地侧重展示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艺术精品而充满艺术专业感。

二、展区介绍

本届全国艺术美育优秀成果展分为两个展区。

1号展区: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优秀艺术作品展(单位团体展或师生联展)”。该展区提供五个单元,全国只评选五所高校参展,每所为一个独立单元。单元展出面积约为14米(长)X2.4米(高),按四开幅面计算可展出大约七十件作品;

展墙上面均悬挂横幅:“2015全国高校师生团队艺术展XX与学生作品联展”。

2号展区:“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教师优秀艺术作品展(个人专展)”。该展区提供十五个单面展墙,全国只有十五位高校教师可以入选参展。每面展墙面积为4米X2.4米,参展作品数量可根据作品幅面计算;

展墙上面均悬挂横幅:“2015故宫太庙全国高校教师艺术作品展XX个人专展”。

三、本展特色

本次大展,将突出四个创新特色:

1、联展个展相结合:联展是指同一个单位的不同子单位之间联合参展,如:某大学的艺术学院、传媒学院、设计学院联合在同一个单元内展出。个展是指教师或学生可申请独立的个人作品展空间(面积与上相同)。

2、厅展网展相配合:所有在紫禁城展厅的参展文献、作品将在中国美育网

和美丽中国网进行单元式展出,同时配发对参展单位的评价和介绍。

3、单位单元相组合:针对大学学校和社会艺术机构,采取单位与单元相对

应的办展方式,实现每个团体为一个独立的展出单元,便于在横幅、海报和网站中进行宣传,更便于媒体的采访与报道。

4、作者作品相吻合:要求每个参展作者站在自己的参展作品前合影存档。提倡有作品参展的师生作者亲自在作品前向媒体介绍自己的作品(时间为三分钟,超时扣分)。

四、报送截止时间 2015年8月10日

五、展出时间、地点

2015年8月 展出地点:故宫太庙

六、参展方式

电子报送作品照片,入选者可得到参展通知。按指定时间带作品原件前往展厅参加展位抽签和布展。如作者不到京,组委会可协助布展。本届大展将颁发“艺术美育五强名校”和“优秀组织教师”、“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坛画家”“中国高校百强艺术新秀奖”等奖项。所有故宫太庙艺术美展的组织教师将聘为本届大展的现场评委并推荐加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所有入选作品将在《美育界》和中国美育网刊登;

本活动除了在各大媒体给予宣传之外,还将对参展单位和优秀师生代表推荐编入2013年度教育部《中国美育年鉴》,将所有为复兴美育和创新美育做出贡献的先行者们载入中国教育史册,以作后人史料。

七、媒体支持

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光明日报、新华社新华网、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美育网、新浪网、搜狐网等。

八、组委会联系方式

官网:中国美育网(www.zgxymyw.cn)

电话:010-53794874 68265674 QQ:2855512037

高校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A院三号楼

联系人:孙鹏军、张红杰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

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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